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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养犬管理条例》详解:禁养犬10月31日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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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31 19:43: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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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3月31日讯 到底什么狗是禁止饲养的?新规施行了但登记还没开始怎么办?历时三年制定的《哈尔滨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4月1日起将施行的消息公布后,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尤其是一些养狗的市民对《条例》内容提出了诸多疑问。今日9时,哈尔滨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和哈尔滨市政府法制办、哈尔滨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召开了《哈尔滨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新闻发布会,就市民关心和有疑问的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

  禁养49种烈性犬和大型犬

  问:什么犬只属于烈性犬和大型犬?

  哈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

  《条例》中规定了禁养大型犬和烈性犬,烈性犬主要有藏獒、狼狗、中华田园犬等,还有体型比较大的萨摩等,共49种。同时,不在49种之列的纯种犬、杂交犬凡是肩高超过50厘米、体长超过70厘米的犬类,都禁养。禁养域区包括哈市建成区和县政府所在地的镇。哈市49种禁养犬:

  藏獒、比特斗牛梗、阿根廷杜高犬、巴西非拉犬、日本土佐犬、中亚牧羊犬、川东犬、苏俄牧羊犬、德国牧羊犬、斗牛梗、英国马士提夫、意大利卡斯罗、大丹犬、俄罗斯高加索、意大利扭玻利顿、斯塔夫、阿富汗猎犬、波音达犬、威玛猎犬、寻血猎犬、巴仙吉犬、英国斗牛犬、秋田犬、纽芬兰犬、凯利蓝梗、中华田园犬(笨狗)、苏联红犬、昆明犬、杜宾犬、比利时牧羊犬、罗威纳犬、大型麦町犬、圣伯纳犬、大白熊犬、古代牧羊犬、爱尔兰狼犬、沙克犬、灵缇犬、澳大利亚牧羊犬、法兰德斯牧羊犬、荷兰毛狮犬、伯德梗、阿拉斯加犬、哈士奇犬、金毛犬、松狮(大体)、萨摩耶犬(大体)、拉布拉多犬(大体)、雪达犬(大体)等。

  禁养犬10月31日前自行处理

  问:有些大型犬很温顺为什么也要禁养?已饲养的烈性犬、大型犬要如何处理?

  哈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

  一些温顺的大型犬虽然不咬人,但由于体型较大,乐于与人接近玩耍,这样也容易给他人造成恐惧心理。“我们曾接到举报,一位老人在锻炼时,一只狗突然扑上来,虽然没咬老人,却把老人吓得犯了心脏病;而小孩在室外玩耍时,也常被突然跑过来的狗吓得大哭。所以我们根据实际情况,借鉴其他城市经验,在这次立法中把大型犬列入禁养范围。”对于已经饲养的大型犬和烈性犬,居民可在5月31日到10月31日自行处理。可送到市区外,11月1日之后没法安置的,可交公安机关留检所进行安置、饲养。

  六类公共场所犬只禁入

  问:《条例》对犬只禁入区域有何规定?

  叶胜军:

  《条例》规定了禁入区域:

  1.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办公区;

  2.学校教学区、食宿区,学前教育机构,医院,少年儿童聚集、活动的场所;

  3.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体育场馆等公众文化娱乐场所;

  4.宾馆、饭店、商店;

  5.候车(船、机)厅等公共场所,但符合有关规定的除外;

  6.中央大街等步行街、休闲体育广场、绿化地带和公园。

  其他单位和个人有权决定其经营或者管理的场所禁止携带犬只进入。但是,禁止犬类进入的区域可允许饲养导盲犬的盲人和饲养扶助犬的肢体重残人员携犬进入。

 为犬只植入电子芯片

  问:办理登记时为何要为犬类植入芯片?对犬类有无伤害?

  哈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

  电子芯片是犬只的电子身份识别,主要作用是记录犬的一些信息和养犬人的信息。当查处违规养犬时,犬只的伤人记录和扰民记录,芯片均可有效记载,在网络上都可以查得到。此外,电子芯片只有小米粒大小,植入狗的耳朵后部,其他省市现已有几百万条犬植入这种芯片,目前没有发现对狗造成伤害的案例。

  伤害犬只最高罚2000元

  问:《条例》对虐待犬只行为有何处罚?

  叶胜军:

  养犬人遗弃、虐待犬只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收留犬只,吊销养犬登记证书,并处以1000元罚款。组织或者参与“斗犬”等可能伤害犬只的活动的,由公安机关没收犬只,吊销养犬登记证书,处以2000元罚款。

  多部门联合管理城市养犬

  问:针对养犬管理涉及的政府职能部门较多,易产生因协调工作不到位、权责不明而疏于管理的问题,《条例》对各部门职责作了哪些具体规定?

  哈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叶胜军:

  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办理养犬登记;建立养犬信息化管理系统,为公众提供养犬信息服务;巡查、处理违法养犬行为;处理犬只扰民、伤人引起的治安案件;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受理对违法养犬行为的举报、投诉,并告知处理结果;收留、处理养犬人送交的犬只和流浪犬只;捕杀狂犬。

  畜牧兽医局负责对犬只进行免疫,建立犬只免疫档案;建立犬只疫情监测网络,对狂犬病进行预防和控制;对犬只尸体的无害化处理实施监督。

  城管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查处养犬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及收缴占道售犬设施。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办理犬只交易市场、犬只经营者工商登记,监督犬只交易市场的经营活动。

  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间狂犬病疫情监控、人间狂犬病防治知识宣传和人用狂犬疫苗预防接种的管理。

  此外,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可以组织制定养犬公约、开展文明养犬评比活动。

  11月1日启动整治开始处罚

  问:哈市为何要开展犬只专项整治工作?何时开始?

  哈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

  据不完全统计,哈市城区现有各类犬只的数量超过10万只。哈市犬只敞放敞养呈越发严重之势,这不仅导致严重的安全隐患,还影响卫生、存在传染疾病的潜在危险。哈市计划从2012年11月1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个人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专项整治,哈市将以属地管理,以区为单位进行检查,对违规行为将开始处罚。

建立犬类留检所

  问:如何处理流浪犬、弃养犬及没收的犬只?

  哈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

  哈市对流浪犬、弃养犬、没收的犬只将准备建立一个犬类留检所进行收容,有望在今年国庆节前投用。而在过渡期,哈市将先期租赁一个能饲养流浪犬和弃养犬的场所。留检所将依法登记留检的流浪犬、弃养犬,凡属于健康的这类犬只经免疫后,定期在网上公布,可由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领养。

  6月1日起办登记每区设一个点

  问:按照新的规定,如何办理养犬登记?对不办理登记的,会有何处罚?

  哈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

  哈市计划分四个阶段推进实施工作,4月1日至5月30日是调查摸底、宣传发动阶段,基层派出所将对辖区逐户进行调查,掌握居民和单位饲养犬类的数量和品种,并宣传《条例》内容,提高公众对犬只管理的知晓度。6月1日至10月30日是集中登记阶段,将对哈市城市建成区、县政府所在镇的犬只集中办理免疫、登记,每个区设一个点。11月1日至年底是集中整治阶段,将对无证犬、遗弃犬、流浪犬进行收留整治,对公园、办公场所、公共场所等“狗患”进行整治,对违法养犬进行全面清理。明年1月份以后则是总结阶段,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要办理犬类登记的市民可到辖区派出所或一站式登记网点索取申请表,初审合格后缴纳管理服务费,免疫、登记、发证,一站式办理。如果不办理登记,则由公安机关查实后扣留犬只,责令30日内改正,逾期不改的,没收犬只。

  遛狗时要系绳绳长不得超2米

  问:携犬外出时应遵守哪些规定?

  叶胜军:

  《条例》规定,携犬只外出活动时应当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领或者携带,并列举了7项具体要求:

  1.为犬只挂犬牌;

  2.用犬绳牵领犬只,绳长度不得超过2米;

  3.在公共楼道、电梯及其他拥挤场合,要为犬只戴嘴套或者怀抱;

  4.不得携犬与他人争道抢行,要主动避让行人尤其是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5.有效制止犬只追咬行人、持续吠叫或者在人员聚集处追逐嬉闹;

  6.及时清理犬只的排泄物;

  7.不得乘坐公共汽车、电车、轮渡等公共交通工具,乘坐出租汽车的,应当征得驾驶人员同意。

  《条例》旨在减少不文明养犬行为

  问:怎样看待一些市民的抵触情绪?

  叶胜军:

  制定养犬管理条例,首先是肯定了市民养犬的权力,其次是说要按规矩养犬。条例的主要目的是希望通过对养犬行为的规范,使养犬者在养犬中得到乐趣的同时减少对不养犬者的干扰,维护公共秩序。“虽然条例针对违法养犬行为规定了一些行政处罚,但处罚仅是一种管理手段而不是目的,我们希望通过条例的引导,规范养犬行为,减少生活中的不文明养犬行为。因此,在条例实施上,将以教育为主,体现以人为本。当然,对于那些不按规定养犬又不改正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也是管理的必要手段。”

 楼主| 发表于 2012-3-31 19:45:24 | 显示全部楼层
真不知到这些狗宝宝放到什么地方!好几万只呀!可不是少数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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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31 19:47:21 | 显示全部楼层
狗狗是人类的朋友!可是有些人确不这们认为!真是可悲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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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31 20:01:47 | 显示全部楼层
太没有人性了!!!
人的善良都到哪里去了???
     金毛、拉布拉多、松狮,都是温柔的犬种,和人类都是相当的友善。我们听说的,都是烈性犬袭击人类,针对烈性犬可以禁养,与人相当有亲和力的狗狗们,为什么要受到牵连?
      可爱的狗狗,就是我们的家庭成员,谁忍心把像自己亲人一样的狗狗送人,这好比遗弃自己的孩子,像割肉一样,简直就是要狗狗主人的命!!!
     原来的草案还是比较人性化的,已经养的温柔型的大型犬可以养至自然死亡。没有养的,就不要养了。
     现在出台的新规定实在是让人无法接受。在《北京养犬规定》中,也是强调了,温柔型的大型犬可以养。哈尔滨的怎么就这么极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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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31 20:06:18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尔滨狗民呼吁文明养犬,维护狗狗生存】为狗狗讨生存,哈尔滨狗民们集体活动,希望大家能团结起来!4月1日 上午9点 道外三道街狗市集合 团结一致,为狗狗夺回生存权利、会有宣传板,条幅等!!!爱狗民们,加油加油~我们不要处理掉自己的爱犬!不让发表联系方式~所以可直接前去~绝不是愚人节

我一个群里有狗友组织的,愿意的话可以一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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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31 20:49:1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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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 13:51:01 | 显示全部楼层
实话说我没怎么当回事 我觉得一阵风  但是如果家里的狗狗扰民 不招邻居待见的 容易被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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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 17:13:17 | 显示全部楼层
哪个狗尿部门制定的条例,这么定 ,这社会没个和谐!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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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 18:32:26 | 显示全部楼层
咱们这些爱狗的必须集体起来保护自己的狗狗,大家应该组织集体抵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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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翼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2-4-2 10:28:3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家狗 肩高 好像是59cm
那么那么多的大型犬怎么可能都转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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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 15:04:45 | 显示全部楼层
bha 发表于 2012-3-31 20:01
太没有人性了!!!
人的善良都到哪里去了???
     金毛、拉布拉多、松狮,都是温柔的犬种,和人类都是 ...

貌似小三的问题还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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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3 20:13:3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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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4 12:32:05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豆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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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5 09:27:5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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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6 08:24:44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怜的狗宝宝们啊!~~~~    还好阿城现在还没说   我家的狗狗还能安心出去溜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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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6 16:02:3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规定简直太苛刻啦!我们提倡文明养犬,我们抵制一刀切的管理方式。建议网站组织一下,发出我们的声音。
以后带狗狗出门,我就装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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